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证券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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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证券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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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第三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证券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