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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7 深市 绿茵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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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绿茵生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事项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 券投资,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此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 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 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 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 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存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与证券投资情况相关的规定,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

    2、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证券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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