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并将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现将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72.10 元(累计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完成销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向 1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4,441,29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99,752.63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82,554.5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617,198.12 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119 号《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 243,400,000.00 元向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智成”)增资用于实施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 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 10,000 吨/年项目(一、二期),并使用募集资金 104,217,200元用于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 年 10 月 22 日,沃特智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
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2518402)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2444777)转入的募集资金 243,4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因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 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
砜 10,000 吨/年项目(一、二期)”由全资子公司沃特智成运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沃特智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沃特智成、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状态 销户前余额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 交通银行深圳滨 443066443013002444777 本次销户 0
股份有限公司 河支行
重庆沃特智成新材 交通银行深圳滨 443066443013002518402 本次销户 372.10
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支行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已经支付完毕,募集
资金投资账户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仅节余 372.10 元,该节余资金为累计利息
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资金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372.1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节余资金为人民币 372.10
元(累计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
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节余金额转出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