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吴宪、何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宪、何征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
例超过 1%的通知,2020 年 9 月 22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宪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0 万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0 万股,具体事项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宪、何征
住所/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万科云城3期国际创新谷7栋B座
31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9月22日
股票简称 沃特股份 股票代码 00288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30 1.94%
合 计 230 1.9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 例(%)
合计持有 2302.5000 19.38% 2132.5000 17.94%
股份
其中:无限
吴宪 售条件股 575.6250 4.84% 405.6250 3.41%
份
有限售条 1726.8750 14.53% 1726.8750 14.53%
件股份
合计持有 2126.0295 17.89% 2066.0295 17.39%
股份
其中:无限
何征 售条件股 531.5074 4.47% 471.5074 3.97%
份
有限售条 1594.5221 13.42% 1594.5221 13.42%
件股份
合计持有 2225.2942 18.73% 2225.2942 18.73%
深圳市 股份
银桥投 其中:无限
资有限 售条件 2225.2942 18.73% 2225.2942 18.73%
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 0.0000 0.00% 0.0000 0.00%
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担任公司董事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
宪、何征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发行人股份”或“公司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在前述锁定期期满
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或/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其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的数量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3)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
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2017 年 12 月 27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所持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期限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4)所持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
本次变动是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于锁定期届满 否为履行已 两年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作出的承诺、 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意向、计划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6)对于已作出的上述
承诺,除第(2)项承诺之外,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宪、何征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653.3177 万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0%。其中: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可进行大宗交易;自公告发布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可进行集中竞价交易(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
期间除外)。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
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
承诺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
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
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宪、何征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