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5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0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宪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458,2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7,647,250股的59.889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429,4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864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45%。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9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89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其中,以下第5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51,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8240%;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17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29,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91%;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2653%;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73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29,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91%;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2653%;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73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58,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58,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29,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91%;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2653%;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73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19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吴宪、何征、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8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2653%;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73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2653%;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73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监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19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29,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91%;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2653%;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73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29,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91%;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2653%;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73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51,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8240%;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17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29,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91%;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2653%;反对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73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29,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