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0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宪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7,058,8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8,431,500股的59.999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058,825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999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
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700,0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
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其中,以下第7项和第13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吴宪、何征、于虹、赵莹莹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关于选举吴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得票数为2,70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2关于选举何征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得票数为2,70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3关于选举于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得票数为2,70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4关于选举赵莹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得票数为2,70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杨柏、潘玲曼、祝迎彦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关于选举杨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得票数为2,70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02关于选举潘玲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得票数为2,70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03关于选举祝迎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得票数为2,70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张尊昌、童晓婷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1关于选举张尊昌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得票数为2,70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02关于选举童晓婷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得票数为2,70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得票数为2,70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5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