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京泉华 股票代码 00288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曹文智 冯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
10 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路 10 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传真 0755-29014723 0755-29014723
电话 0755-27040133 0755-27040133
电子信箱 szjqh@everrise.net szjqh@everrise.net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电子制造行业,是一家集磁集成器件、电源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模型化设计平台以磁性元器件生产为基础,以电源产品和车载磁性器件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性能更可靠、质量更稳定、技术更先进的产品线。公司坚持“尊重于生命,用心于产品”,配合客户开发能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的电子产品,使生活更安全、更健康、更环保。致力于为民生电子产品、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创造更加清洁的美好未来的产品和促进改善人类生活质量的产品提供优质磁集成及电源解决方案。
(二)主要产品
(1)磁性元器件
从 1996 年公司成立起,我们就致力于以磁电转换技术为核心的相关磁性器件的研发和生产,为全球一
流电气厂商提供磁集成器件解决方案,历经 27 年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在立绕技术、磁组件技术、磁集成技术及全线自动化技术上位于行业头部。公司磁性器件产品按照功率大小分为特种变压器、磁性器件。
特种变压器产品包括:逆变器、高频电感、特种电抗器、三相变压器、计量互感器、共模电感、片式变压器产品,其中逆变器、高频电感、特种电抗器为主要产品。
磁性器件产品包括:高频变压器、电感器、滤波器、电流互感器、灌封电感、PFC 电感等多个系列。
(2)车载磁性器件
公司自 2014 年通过 IATF16949 认证(原:TS16949)后正式进入车载磁性器件行业,依托技术研究院的
研发优势,先后完成了车载模型设计和平台搭建,以七大产品组模型覆盖全元件及其部件的设计,构建具有自动化制造和关键工艺技术参数的分析能力,搭载黑盒实验程序和白盒分析能力,来确保产品在客户端既能满足车规级的品质及安全要求,又能达到工业级高集成、高自动化、小型化的产品特性。
公司目前车载磁性器件具体产品包括:BOOST 电感、DCDC 变压器、LC 滤波器、LLC 主变、PFC 电感、磁
屏蔽滤波器、辅源变压器、共模电感、集成件、滤波电感、驱动变压器、铜排 EMI 电感滤波器等多个系列。
(3)电源
公司依托模型化设计平台以磁性元器件生产为基础,以电源产品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性能更可靠、质量更稳定、技术更先进的产品线,公司电源产品在氮化镓快充系列产品、无线充电器、模式二充电控制器、大功率电源等多个品类中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并形成了完整的产品族系列和迭代产品技术储备。
公司电源类产品按照产品特性可分为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定制电源,其中智能电源是定制电源产品系列中的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电源具体产品也包括:智能电源、氮化镓电源、电源适配器、裸板电源、LED 电源、模块电源、医疗电源、工控电源、通信电源、光伏逆变电源、数字电源等多个系列。
(三)主要应用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单位:元
本年末比
2022 年末 上年末增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912,169,559.29 2,507,883,152.77 2,508,478,213.51 16.09% 1,869,861,010.14 1,869,861,010.1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407,002,213.86 946,955,027.52 947,550,088.26 48.49% 813,096,567.23 813,096,567.23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 2021 年
2023 年 年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593,606,497.25 2,584,290,568.61 2,584,290,568.61 0.36% 1,909,574,153.54 1,909,574,153.5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34,172,679.70 142,373,961.61 142,900,632.72 -76.09% 19,928,319.96 19,928,319.96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31,159,437.77 117,811,854.41 118,338,525.52 -73.67% -17,749,355.71 -17,749,355.71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3,037,396.50 74,386,835.19 74,386,835.19 -117.53% -131,261,616.68 -131,261,616.68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1270 0.7941 0.5561 -77.16% 0.1107 0.077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270 0.7941 0.5561 -77.16% 0.1107 0.077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2.72% 16.10% 16.15% -13.43% 2.47% 2.47%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
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
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
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