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年初至
本报告期 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末比上
本报告期 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91,451,812.80 675,857,574.01 675,857,574.01 -12.49% 1,992,665,837.83 1,786,887,013.22 1,786,887,013.22 1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723,510.21 60,365,132.71 60,365,132.71 -87.21% 73,029,845.83 115,284,474.35 115,284,474.35 -
东的净利润(元) 3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025,851.13 53,663,774.31 53,663,774.31 -86.91% 77,688,450.42 96,477,297.98 96,477,297.98 -
损益的净利润 19.47%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 — — -82,261,492.43 -75,486,824.05 -75,486,824.05 -8.97%
金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84 0.3354 0.2395 -88.14% 0.2817 0.6424 0.4575 -
/股) 38.4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84 0.3354 0.2395 -88.14% 0.2817 0.6424 0.4575 -
/股) 38.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54% 6.94% 6.94% -6.40% 5.82% 13.24% 13.24% -7.42%
益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876,325,256.20 2,507,883,152.77 2,508,478,313.21 14.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1,441,700,243.09 946,955,027.52 947,550,187.96 52.15%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根据国家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6 号)之“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旧衔接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比较期
的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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