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刘宏先生、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过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立品、戚思明、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张礼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张立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提名戚思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3提名鞠万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4提名汪兆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5提名李战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6提名张礼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提名张立品、戚思明、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张礼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程扬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向程扬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过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李茁英、董秀琴、胡宗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李茁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提名董秀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提名胡宗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提名李茁英、董秀琴、胡宗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宏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向刘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战略发展、薪酬考核和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变化,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员工激励需求,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及未来相关激励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及未来相关激励事项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回
购股份方案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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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