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
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刘宏先生、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1,375.06 万元,利润总额 2,992.32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79.78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18 元,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4.14%。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62,867.62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80,247.26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31,782,456.0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61,743,419.67 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 3,178,245.61 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9,000,000.00 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81,404,831.43 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4 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信息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