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
第一次股份转让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窦晓月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礼扬和持股 5%以上股东 程扬、鞠万金、汪兆华以及特定股东李战功、舞钢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内容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发生变更的股份转让,为合作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下的第一次股份转让,后续各方将根据协议具体条款进行第二次股份转让;
2、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窦晓月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礼扬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51,062,29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8.37%;持股 5%以上的股东程扬、鞠万金、汪兆华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8,674,24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
直接持有公司 8,674,3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直接持有公司 8,674,38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特定股东李战功和舞钢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分别直接持有公
司 3,937,1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直接持有公司 5,064,725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81%;特定股份受让股东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26,220,7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7%。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4、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股份转让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转股价格尚需相关各方就各项具体安排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股份转让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本次交易得以实施,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此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通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窦晓月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礼扬和持股 5%以上股东程扬、鞠万金、汪兆华以及特定股东李战功、舞钢市
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盈盛”)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与深圳远
1原安阳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更名为舞钢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高新”)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自然人股东
张立品,身份证号码:3201061964********;窦晓月,身份证号码:3201061965********;张礼扬,身份证号码:3201061991********;程扬,身份证号码:3201031959********;鞠万金,身份证号码:3210811972********;汪
兆 华 , 身 份 证 号 码 : 3210811973******** ; 李 战 功 , 身 份 证 号 码 :
2101061974********
2、法人股东
名称:舞钢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56201084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垭口街道钢城路石门郭村河湾(原残联楼)243 室
法定代表人:高安民
(二)受让方
名称: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HXMW5J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6 号免税商务大厦2601 楼
法定代表人:程厚博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高新产业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转让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立品 47,833,065 26.57% 35,874,799 19.93%
窦晓月 10,125,000 5.63% 7,593,750 4.22%
张礼扬 10,125,000 5.63% 7,593,750 4.22%
鞠万金 10,474,380 5.82% 8,674,380 4.82%
汪兆华 10,474,380 5.82% 8,674,380 4.82%
程扬 10,474,245 5.82% 8,674,245 4.82%
李战功 5,237,190 2.91% 3,937,190 2.19%
佳盈盛 7,564,725 4.20% 5,064,725 2.81%
远致高新 0 0 26,220,766 14.57%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签署:
甲方(转让方):
甲方 1: 张立品 身份证号码:3201061964********
甲方 2: 窦晓月 身份证号码:3201061965********
甲方 3: 张礼扬 身份证号码:3201061991********
甲方 4: 程扬 身份证号码:3201031959********
甲方 5: 鞠万金 身份证号码:3210811972********
甲方 6: 汪兆华 身份证号码:3210811973********
甲方 7: 李战功 身份证号码:2101061974********
甲方 8:舞钢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安阳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56201084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垭口街道钢城路石门郭村河湾(原残联)243 室 法定代表人:高安民
乙方(受让方):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HXMW5J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6 号免税商务大厦 260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85;股票简称:京泉华;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 325 号京泉华工业园。
2.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80,000,000 股,甲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12,307,985
股普通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2.39%。
3.甲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两期合计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 38,986,33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66%。第一次股份转让,甲方拟合计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 26,220,76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57%(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乙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标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各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第一次股份转让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其他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具有与本条所确定一致的含义:
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1 指 张立品
甲方 2 指 窦晓月;
甲方 3 指 张礼扬;
甲方 4 指 程扬;
甲方 5 指 鞠万金;
甲方 6 指 汪兆华;
甲方 7 指 李战功;
甲方 8 指 舞钢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指 甲方 1、甲方 2、甲方 3、甲方 4、甲方 5、甲方 6、
甲方 7 和甲方 8 的合称;
乙方 指 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股份 1 指 甲方 1 拟向乙方转让的上市公司 11,958,266 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及相关权益,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6.64%;
标的股份 2 指 甲方 2 拟向乙方转让的上市公司 2,531,250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及相关权益,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1%;
标的股份 3 指 甲方 3 拟向乙方转让的上市公司 2,531,250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及相关权益,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1%;
标的股份 4 指 甲方 4 拟向乙方转让的上市公司 1,800,000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及相关权益,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
标的股份 5 指 甲方 5 拟向乙方转让的上市公司 1,800,000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及相关权益,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
标的股份 6 指 甲方 6 拟向乙方转让的上市公司 1,800,000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及相关权益,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
标的股份 7 指 甲方 7 拟向乙方转让的上市公司 1,300,000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及相关权益,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72%;
标的股份 8 指 甲方 8 拟向乙方转让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