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2 号)核准,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5.53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310,600,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53,941,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256,658,200.00 元。
截止 2017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以“瑞华验字【2017】4813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758869096133 159,134,400.00 1,405,583.59 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 755900849510208 97,523,800.00 961,579.60 活期
支行
合计 256,658,200.00 2,367,163.19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 资用途及 投资规 模均不 发生 变更的 情况下 ,结合募 集资金 投资项 目的实施 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 发展前景 ,决定将“磁性元器 件生产建设项目”、 “电源生产建设项 目”、 “研发中 心建设 项目” 和“ 信息化 系统建 设项目” 的预定 可使用 状态延期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鉴于龙岗京泉华科技产业园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以及 项目场地 需求,为满足实际业 务,抓住市场机遇, 同意增加公司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 325 号京泉华工业园为“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为龙岗京泉华科技产业园和龙华京泉华工业园。
(三)前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 2017 年 6 月 13 日签署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募投项目中。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实施包括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电源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在内的四个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
币 10,691.43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107,024,200.00 55,928,981.67
2 电源生产建设项目 97,523,800.00 40,958,282.8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769,000.00 6,891,092.93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6,341,200.00 3,135,933.45
合计 256,658,200.00 106,914,290.85
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4 月 19
的议案》,并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情况与 公司定期报告和其 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适用。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单笔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和控制风险,适机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专项报告第 3 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3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人民币 7,3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0.00 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 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6,471.58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已扣除尚未支付项目尾款)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
专项报告第 4 页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04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