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
实现的净利润48,645,854.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6,909,230.83元,减
去提取盈余公积 4,864,585.48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60,690,500.17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 2017年
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18-024
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