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8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2,084,766 份股票期权,并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本
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行权具
体安排如下:
一、期权代码及简称
期权简称:凌霄 JLC1,期权代码:037799
二、行权股票的来源
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行权期限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2年 10 月 14
日止(实际可行权日期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手续之日起)。
四、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自授予日即 2018 年 10 月 15 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可申请
行权的比例为所获期权总量的 30%。截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授予激励对
象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
(二)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0年扣非后净利润为326,652,300.87
以 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 元(注),2017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
准,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33.1% 161,864,686.61元;相比 2017 年增长率为
101.81%,满足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 3 名激励对象离职、5 名激励对象岗位不
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胜任调动、1 名激励对象退休外,其余 183
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 名拟行权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
考评结果进行评分,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 果为合格及以上,均可行权。
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注:以上“扣非后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且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2020 年扣非净利润为 325,977,177.97 元,股票期权激励费用为 675,122.90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扣非净利润为 326,652,300.87。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8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2,084,766 份股票期权。
五、本次激励对象可行权情况与授予公告情况一致性说明
(一)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后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2,968,000 份调整为 4,748,800
份,行权价格由 19.84 元/股调整为 11.46 元/股,同时公司注销 5 名已离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83,200 份。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原来的 4,748,800 份变更为 4,665,600 份,激励对
象人数由 204 人变更为 199 人。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204 人调整为 199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 1,899,520 份
调整为 1,866,240 份。
(二)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数量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原激励对
象人数由 199 名调整为 198 名,原股票期权数量 4,665,600 份调整为 4,652,800
份。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人数相应由 199 名调整为 198名,
对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2,8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实施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和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 11.46 元/股调整为 9.11 元/股,股票期权授予未行权数量由 2,791,680 份调
整为 3,165,469。同时公司注销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2,730 份股票期权,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4,354 份股票期权。经过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8 名调整为 192 名,授予未行权期权数量由原来的3,165,469 份变更为 3,078,385 份。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激励对象人数由 198 人调整为 192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 1,582,735 份调整
为 1,541,370 份。
(四)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注销 3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5 名因岗位不胜任调动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受但尚未行权的 47,896 份股票
期权(1 名退休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完成注销),经过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 192 名调整为 183 名,授予未行权期权数量由原来的 1,537,015 份变更为
1,489,119 份。同时,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11 元/股调整为 5.58 元/股。股票期权授予未行权数量由 1,489,119 份调整为 2,084,766 份。
除上述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出的调整外,本次激励对象行权人数及数量与公司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情况一致。
六、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可行权激励对象共 183 人,行权价格为 5.58
元/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084,766 份。具体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本次可行权数 占可行权总数 剩余未行权数
量(万份) 比例 量(万份)
陈家潮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7.62 3.65% 0.00
李光勇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7.62 3.65% 0.00
陆凤娟 公司财务总监 7.62 3.65% 0.00
刘子庚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7.62 3.65% 0.00
核心管理、业务骨干人员(179人) 178.00 85.38% 0.00
合计 208.48 100.00% 0.00
七、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其中“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应该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