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
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炬航”),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629,020 股,增持金额
2897.2621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40%。
2.无锡炬航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
(含 2024 年 2 月 7 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无锡炬航于 2024 年 2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629,020 股,增持金额
2897.2621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40%。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无锡炬航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不少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含 2024 年 2 月 7 日增持金
额),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增持实施前,无锡炬航持有公司股份 8,540,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89%;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交通及其一致行动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
40,053,7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491%。截至本公告日,无锡炬航持有公司股份 12,169,0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928%。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交通及其一致行动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 40,971,8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376%。
3.无锡炬航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无锡炬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629,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40%。截至本公告日,无锡炬航持有公司股份 12,169,0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928%。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交通及其一致行动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 40,971,8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376%。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
(含 2024 年 2 月 7 日增持金额)。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无锡炬航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期间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承诺事项:无锡炬航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