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83 股票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中设股份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采用直接定价发行方式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 15.67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20,893.59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209.2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84.38 万元,已按规定存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1,333.3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6, 351.0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7]B08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
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原计划项目达
资总额 投入金额 到可使用状态
科研及相关配套用 6,684.38 3,671.27 55% 2020 年 6月
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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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原计划项目达
资总额 投入金额 到可使用状态
智能交通技术研发 1,500.00 1,080.67 72% 2020 年 6月
与应用建设项目
试验检测中心扩建 1,500.00 1,497.93 100% 2020 年 6月
项目
设计与营销服务网 2,000.00 2,036.79 101.84% 2020 年 6月
络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37.91 100.63% 2020 年 6月
合计 17,684.38 14,324.57 —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科研及相关配套用 2020 年 6月 2021 年 6月
房建设项目
智能交通技术研发 2020 年 6月 2021 年 6月
与应用建设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 2020 年 1 月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建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受到严重
影响,鉴于此,公司决定将“科研及相关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和“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与应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1年 6 月 30日。
本次延期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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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 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科研及相关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和“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与应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科研及相关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和“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与应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设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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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中设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