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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1

中设股份: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4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8,494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51%;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设股份”)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
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过上述调整后,
确定限售股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94
人调整为 84 人;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仍为 100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由 90 万股调整为81.75 万股,预留部分由10万股调整为 18.25万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专业意见。

  4、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0.67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83 人,实
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1.08 万股。2018 年 6 月 11 日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333.35 万元变更为 5,414.43万元。

  5、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的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送红
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所涉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
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 81.08 万股调整为 129.728 万股,回购价格由 21.73
元/股调整为 13.46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25 万股调整为 29.20 万股。
  6、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均已具备,拟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2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占
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34%,授予价格为 13.46 元/股,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8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由 86,630,880
股增加至 86,922,880 股。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上述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7、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922,88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实施完毕,根据《激
励计划》中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3.46 元/股调整为 13.30 元/股。

  8、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5 名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868 股。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宜。

  9、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1 名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1,166 股。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宜。
  10、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本公司 2019 年末普通股总股份数 86,906,012 股为
基数,每 10 股分派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根据《激
励计划》中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调整。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 1,256,680 股调整为 1,885,02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3.30 元/股调整为 8.75 元/股。

    二、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25%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预留的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预留的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30 日,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届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8 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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