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4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郑会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
股 5%以上的股东郑会杰先生的监护人蔡巧珊女士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本次减持后,郑会杰先生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郑会杰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
股票简 金龙羽 股票代码 002882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536.79 1.24
合 计 536.79 1.2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例
股) 例(%)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4,600.00 56.83 24,600.00 56.83
其中:无限售条 24,600.00 56.83 24,600.00 56.83
郑有水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3,600.00 8.32 3,063.21 7.08
其中:无限售条 3,600.00 8.32 3,063.21 7.08
郑会杰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 6.93 3,000.00 6.93
其中:无限售条 3,000.00 6.93 3,000.00 6.93
郑凤兰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 6.93 0 0
其中:无限售条 3,000.00 6.93 0 0
郑美银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0 0 2,500.00 5.78
其中:无限售条 0 0 2,500.00 5.78
吴玉花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0 0 500.00 1.16
其中:无限售条 0 0 500.00 1.16
郑钟洲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34,200 79.00 33,663.21 77.76
上述一 其中:无限售条
致行动 件股份 34,200 79.00 33,663.21 77.76
人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 0 0 0
注:1、公司原股东郑美银女士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吴玉花女士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78%;于 2022 年 4 月 15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向郑钟洲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前述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转让完毕后郑美银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2、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5日披露《关于股东股票质押违约被动减
持的进展暨可能被继续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郑会杰先生因病
导致民事行为能力存在不确定的情形,因此到期的股票质押融资
发生违约,海通证券于2022 年 1 月 5日-2022 年 1 月 14 日通过集
中竞价减持郑会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 432.69 万股,减持比例占
公司股份 0.999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截止目前,郑会杰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融资已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获得海通证券展期,可能被继续违约处置的风险已解除。
向、计划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郑会杰先生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在公司发
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 432.9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1%。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
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 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郑会杰先生的监护人蔡巧珊女士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