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6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
首次登记数量:104万份
首次登记人数:126人
期权代码:037874
期权简称:美格JLC1
2、限制性股票
首次登记数量:320万股
首次登记人数:140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年8月28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完成了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
“本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10日,公司在公司官网上对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0年6月10日起至
2020年6月23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0年7月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2020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0年7月20日;
2、权益种类: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价格: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12.09 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4.18 元/份;
5、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公司本次实际向 14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320 万股,向 12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04 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股票期权的 占本次授予股 占本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 公司总股本
比例 的比例
董事、高管(0 人) 0 0% 0%
其他激励对象(126 人) 104 74.29% 0.57%
首次授予合计(126 人) 104 74.29% 0.57%
预留部分 36 25.71% 0.20%
合计 140 100% 0.77%
注:1、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本次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2个或2个以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方案,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亦不存在不能参与本次计划的情形。
3、上述任何1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次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 占本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的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 公司总股本
例 的比例
1 杜国彬 副董事长 30 8.11% 0.16%
2 夏有庆 财务总监 8 2.16% 0.04%
3 黄敏 董事会秘书 6 1.62% 0.03%
董事、高管小计(3 人) 44 11.89% 0.24%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137 人) 276 74.60% 1.52%
首次授予合计(140 人) 320 86.49% 1.76%
预留部分 50 13.51% 0.28%
合计 370 100% 2.04%
注: 1、本次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2个或2个以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方案,激励对
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亦不存在不能参与本次计划的情形。
2、上述任何1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次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本次计划的行权/限售及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 30%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 30%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 40%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申请对根据本次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⑦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行权条件之一。股票期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为基础,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为基础,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为基础,2022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于6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需剔除相关公司的经营结果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分别确定该期行权比例:
①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到或超过100%,则当期待行权部分的实际行权比例为100%;
②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85%(含85%)-100%(不含100%),则当期待行权部分的实际行权比例为80%;
③其余任何情形下,当期的股票期权均不可行权;
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4)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由其所在部门或业务单元对其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S/A/B/C/D共五档,相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
对应档级 出色(S) 优良(A) 一般(B) 需改进(C) 差(D)
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0%
若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A”或者“S”,才能在当期按照计划数的100%行权;被评为“B”级的只能按照计划数的80%行权;被评为“C”级和“D”级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