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负责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大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
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9 次。3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7 人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美盈森、柳化股份、桂林旅游、杰美特、博力威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蒯婷婷,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汤艳群,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0 年 3 月开始
在大信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广西能源、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及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3.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76 万元(含内控审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