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80 深市 卫光生物


首页 公告 卫光生物: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卫光生物: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7

卫光生物: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
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203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25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菁佩、刘娇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陈菁佩:大信事务所合伙人,大信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硕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为 22 年,兼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上市公司阳普医疗独立董事。

  刘娇娜,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为 11 年,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1 亿元。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65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陈菁佩,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为 22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宋治忠,注册会计师,从 1997 年 11 月至今从事审计业
务,2009 年 1 月至今担任了万顺新材、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 20 余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 12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
行业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菁佩和刘娇娜最近三年均无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审计人员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我们认为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