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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0 深市 卫光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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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光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9-009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在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万安大道北侧(中央坡公馆旁)业务楼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知等相结合的方式于2019年3月2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才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分别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经营状况总体良好,收入和利润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其中实现营业收入6.88亿元,同比增长10.36%;实现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增长1.22%;实现每股收益1.45元;实现资产总额14.59亿元,同比增长6.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06亿元,同比增长8.53%;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54.03万元,同比增长101.2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32,400,000.00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8230002号)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9】48230004号)有关募集资金存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依据公司整体资金计划,同意向中国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农业银行光明支行、建设银行深圳光明新区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73,000万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与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锦才、张战、孙淑营、张绿、林积奖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公司与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勇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保证2019年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生产经营方面共需投入2126.0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卫光生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深圳市卫光生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
      48230004号;

  8、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瑞华核字[2019]4823000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