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91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 32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59.72 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3.15 元/份;
2、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10 月 19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3、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85)。
4、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5 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方可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可对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需满足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件。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较 2022 年营业收入 3,290,464,867.55 元,
基数增长不低于 80%;或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 相比2021年增长43.95%,满足行权条件。数,2022 年营业收入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35%。
在本次考核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
合计 150,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
考评结果 S≥90 90 > S 80>S≥ S<70 级别(其中 1人本期考核结果不合格,其
(S) ≥80 70 对应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标准系数 1 0.9 0.8 0 0),所涉及的共计 122,800 份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以上共计 272,800 份股票期
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
排
由于本次行权前,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另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按其绩效级别,相应将其当年可行权额度的一定比例予以注销。
因此,本激励计划 33 名激励对象中可行权人数为 32 名(其余一人本期考核
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数为零,未达到行权条件),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97,200 份。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期权简称:元隆 JLC3
3、期权代码:037314
4、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32 人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597,200 份
6、本次期权行权价格:13.15 元/份
7、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本次行权前持有的股票 本次行权占股票期权激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万份) 本次行权数量(万份) 励计划已授予权益总量
的百分比
核心骨干员工 445.00 159.72 35.89%
合计 445.00 159.72 35.89%
注 1: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 40%,分别向下取整数。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
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间的可行权日,本次行权事宜尚需在中
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①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⑤截至公告日前 6 个月,没有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
场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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