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81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23 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84.00 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9 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3.15 元/份(调整后)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并同意按 13.15 元/份
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4.0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56.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22,317.0841 万股的 2.49%。其中首次授予 445.00 万份,占本激励
计划授予总量的 80.04%,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99%;预留授予 111.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19.96%,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0%。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5 人,均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预留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13.65 元(调整前)。
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 75%: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七)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80%;或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3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3 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200%;或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3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
基数增长不低于 15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 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330%;或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
基数增长不低于 285%。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3 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200%;或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3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
基数增长不低于 15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 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330%;或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
基数增长不低于 28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5 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470%;或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
基数增长不低于 425%。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属于公司对投资者作出的业绩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核评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9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则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则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行权
9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行权 8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
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1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2022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2022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