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或“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致同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合计为 12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0 万元。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涵盖了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
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拟项目合伙人:韩瑞红,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红霞,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魏倩婷,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致同所协商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
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实际工作及其资信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