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9-02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15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2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406,4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333860 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2 0228824200 孙震
3 0228860312 李素芹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
咨询联系人:于欣蕊女士
咨询电话:010-83528822
传真电话:010-8385825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