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3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24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2,24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7,808,000股。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4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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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4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
4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1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1,680,000.00 75% 64,176,000.00 155,856,000.00 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60,000.00 25% 21,392,000.00 51,952,000.00 25%
总股本 122,240,000.00 100% 85,568,000.00 207,808,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07,808,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24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
咨询联系人:沈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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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电话:0510-88157078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