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深
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675.00 万元,发行费
用总额为 4,763.3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7,911.7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43 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累计利息/ 永久补充流 截至 2022
募集资金净额 截至 2021 年 12 2022 年使用金额 手续费/现金管理 动资金金额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余额 收益净额 (含利息收 日余额
入)
37,911.70 7,767.34 800.02 111.75 7,079.07 0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 号)核准,公司向 10 名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 42,416,27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7.58 元,共计
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2,151.53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0.85 万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40.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83 号)。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2022 年累计利息/手续费/ 截至 2022 年 12
募集资金净额 2022 年使用金额
月 31 日余额 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月 31 日余额
31,140.69 31,140.69 8,850.13 600.76 22,891.3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
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和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
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922.87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25.55 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建设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节余资金为人民币 26,989.28 元(累计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公司于 2021年 7 月 14 日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7,079.07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三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 专户余额 用途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2007888880010005 104,381,934.91 安奈儿电商运营中
深圳罗湖支行 心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01628210210 124,531,237.49 营销网络数字化升
深圳天安云谷支行 级项目
三、2022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42,675.00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 4,763.30 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37,911.7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998.76 万元,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 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13,072.07 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2,238.20 万元,其中 2022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 800.02 万元,取得利息净收入 111.75 万元,募资资金余额 7,079.07 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对营销
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6 日
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