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9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
期 3 栋 A 座 14 楼 1401 会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名,代表公司股份120,649,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39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2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公司股份120,649,73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3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公司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股东龙燕女士、肖春花女士为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回购对象,股东龙燕女士、肖春花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其中普通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普通决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出现经营亏损,考虑到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和相关资金使
用安排,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规模、业务复杂度及市场的普遍情况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
7、2021 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授信额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千万元授信额度,具体金额、授信期间以最终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公司在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内制订和决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和融资条款,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3)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①下一笔新的授信额度得到批复,
或②2022 年 6 月 30 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
8、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 6 月 30 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
或(2)2022 年 6 月 30 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0、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宋青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同意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营销中心建
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及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后的实施内容主要包括: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
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
(2)新拓展店铺区域、方式及数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
特别决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侵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
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同意授权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服装的设计、销 围:一般经营项目:服装的设计、销售(不 售(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体育用品、 可经营);体育用品、鞋及其配饰品的 鞋及其配饰品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 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 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 项目另行申报);网上经营服装销售、网上 申报);网上经营服装销售、网上贸易; 贸易;家用纺织品、棉制品、日用品、无纺 家用纺织品、棉制品、日用品、无纺布 布制品的技术开发与研发、生产和销售;技 制品的技术开发与研发、生产和销售。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服装的生产(以工商行 企业管理服务及咨询;信息技术服务。许可
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经营项目:服装的生产(以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同意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有关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光建律师、王恒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审议议案 股份类别 出席会议有表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是否
决权股份数 股数 表决权股份数 股数 表决权股份数 股数 表决权股份数 通过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 总计 120,649,934 120,649,734 99.9998% 200 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