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0-05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675.00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 4,763.30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37,911.7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43 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本年初募集资金 上半年使用金 上半年累计利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余额 额 息收入净额 日余额
37,911.70 11,383.16 1,500.33 198.31 10,081.1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922.87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25.55 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用途 银行账户 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
余额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8110301012500322795 —— 9,508.22
信息化建设项目 766668983566 —— 572.92
合计 —— 10,081.14
三、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42,675.00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 4,763.30 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37,911.70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998.76 万元,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 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 9,380.85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1,549.05 万元,其中 2020 年上半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 1,500.33 万元,取得利
息净收入 198.31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081.14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 10,081.14 万元。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2)同意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
容及实施方式,主要包括: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拟使用项目募集资
金用于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其中
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新拓展店铺不少于 395 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
用募集资金拓展店铺 153 家),2018 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 80 家,2019 年新拓展
店铺不少于 80 家,2020 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 82 家;②新拓展店铺区域及方式
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公司已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922.87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25.55
万元)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办理完毕设
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是否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可使用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 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金额(2) (3)= 状态日 益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2)/(1) 期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是 23,438.62 24,335.94 1,080.12 16,243.97 66.75% 392.52 不适用 否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 是 8,473.08 7,575.76 0 7,575.76 100.00% 不适用 否
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420.21 2,559.88 85.33% 不适用 否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 否 3,000.00 3,000.00 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7,911.70 37,911.70 1,500.33 29,379.61 -- -- 392.52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否
合计 -- 37,911.70 37,911.70 1,500.33 29,379.61 -- -- 392.5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
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2)同意变更营销中
募集资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