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下简称“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现金(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630,1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01,630,1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2,119,13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2018年5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8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571 曹璋
2 02*****221 王建青
3 00*****954 徐文利
4 08*****112 株洲市安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5日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
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8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东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 76,630,100 75.40 22,989,030 99,619,130 75.40
份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30,100 1.60 489,030 2,119,130 1.60
上市锁定股 75,000,000 73.80 22,500,000 97,500,000 73.80
2、无限售条件股 25,000,000 24.60 7,500,000 32,500,000 24.60
份
股份总计 101,630,100 100 30,489,030 132,119,130 1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32,119,130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9元/股。
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曹璋、王建青、徐文利及株洲市安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若本人/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 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将作相应调整。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
A座15楼
咨询联系人:蒋春、陈盈盈
咨询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电话:0755-28896696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