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123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总额以实际分派金额为准。
一、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显示,公司 2024 年 1-9 月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999,761.23 元,公司 2024 年 1-9 月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8,344,705.94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期末累
计可分配利润为589,399,211.32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620,795,075.37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
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拟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在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总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审慎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