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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药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6

新天药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0)。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562 号 22 楼(近龙华中路,绿
地缤纷城)。

    4、大会召集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大伦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1,354,13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83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1,324,26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80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9,87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255%(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4、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84,37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5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5%(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353,4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83,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3%;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354,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84,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官峰先生、张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官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1,329,22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9,46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490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官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选举张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329,82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0,06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8156%。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张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谷亚韬律师、刘元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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