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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药业: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0

新天药业: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18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转增股份数量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份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合并
口径实现净利润 46,837,320.12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6,837,320.12
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9,299,116.77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3,344,471.92 元,资本公积金为 262,028,730.78 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根据会议决议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2021
年上半年度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966,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最高成交价为 16.39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4.8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21,170.80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拟定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 2021 年上半年度内使用 1,502.12
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外,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也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施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该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
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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