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04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持有公司股份45,568,9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89%)的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生物”)计划自2021年7月13日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43,19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14%,占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天生物的《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新天生物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021.7.16 15.53 2,300,000 1.9631%
新天生物
合计 —— —— 2,300,000 1.9631%
注 1:控股股东新天生物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注 2:公司最新总股本为117,160,002 股,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高新路 80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16 日
股票简称 新天药业 股票代码 00287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股等)
A 股 2,300,000 1.9631
合 计 2,300,000 1.963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568,962 38.8946 43,268,962 36.93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5,568,962 38.8946 43,268,962 36.9315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13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新天生物的股份减持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计划,新天生物计划自 2021 年 7 月13 日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43,190 股,本次变动属于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新天生物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是□ 否□ 不适用☑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 是□ 否□ 不适用☑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天生物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2、控股股东新天生物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新天生物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新天生物出具的《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