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8-081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药业”)于2018年8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生物”)《关于拟增持新天药业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新天生物计划自2018年8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拟增持股份不低于117,0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不超过1,170,9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8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近日,公司接到新天生物通知,新天生物已通过其证券账户从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人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 (元) 比例
新天生物 竞价交易 2018年8月30日 117,160 19.31 0.1%
合计 —— 117,160 —— 0.1%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新天生物持有公司51,451,8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3.94%;本次增持后,新天生物持有公司51,568,9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4.04%。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切实配合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截止本公告日,新天生物已增持公司股份11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新天生物将视二级市场情况,继续推进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