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3-04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17)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7,879.07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208.52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808.27万元,当前募集资金余额为3,274.4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7,879.07
减:1、以前年度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0,016.79
1-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9,208.52
1-2、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808.27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4,470.93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4、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8,163.30
5、闲置募集资金认购理财产品 3,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046.38
募集资金余额 3,274.4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1、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长寿支行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泸州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变更为四川省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酒香大道。并在民生
银行重庆分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08008327)。公司会同泸州
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民生银行重庆分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原在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账号:699668381)已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办理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3、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天圣制药”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时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 19 号”。并在招商银行重庆分行长寿支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123909697910201)。公司会同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重庆分行长寿支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原在招商银行重庆分行长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账号:023900281310603)已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办理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4、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9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已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2020 年 10 月 15 日注销了“药物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为招商银行重庆分行长寿支行(银行账号为:12390969791020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银行账号为:608008327),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已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99668381 19,863.0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2501010120010012655 37,279.70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346030100100348106 20,909.8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 0205010120010028743 20,000.00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长寿支行 023900281310603 9,826.50
合计 -- 107,879.07
2、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2501010120010012655 769.38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346030100100348106 0.0033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0205010120010028743 2,505.04
合计 -- 3,274.43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未超过审议
额度。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为 20 万元,已到期
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3,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受托方 理财产品 金额(万 起息日 到息日 是否 投资收益
名称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