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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ST天圣: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2-02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京会兴审字第 65000017 号)。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3 年 11月 22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 2206 房间

  (6)业务资质:北京兴华于 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
务咨询等各类资质,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能力。

  (7)历史沿革:北京兴华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京财会
许可【2013】0060 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所。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10)人员信息:北京兴华 2021年末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44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人。

  (11)业务信息:北京兴华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74,334.17 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571.50万,证券业务收入 6,311.51 万元。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3 家,审计收费总额 2,158 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
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上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
额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受(收)到行政处罚 4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未受

(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1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曼,注册会计师,2008年
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3家。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注册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2家,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201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7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
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曼、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拟任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罗曼、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符合
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
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
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约定
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
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
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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