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19-056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晓红女士、监事谭国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陈晓红女士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
超过 6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谭国太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3,077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陈晓红女士、谭国太先生在减持计划区间内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陈晓红女士、谭国太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陈晓红女士、谭国太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陈晓红女士、谭国太先生分别签署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8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