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19-03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圣,股票代码:002872)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重要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尚处于司法调查阶段,公司未能获取相关信息。
5、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因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司法机关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群、原高级管理人员李洪等的调查尚无明确结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该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是否产生影响、影响金额等,均具有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和规避审计风险方面的考虑,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股票于2019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具体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董事会对2018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件的调查进度,司法最终结论公布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快消除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暨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刘群先生、原董事、总经理李洪女士、原副总经理李忠先生及原副总经理孙进先生因资金筹措存在困难,暂未全部完成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公司于2019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陈晓红女士拟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不超过6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谭国太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3,077股(占公司总股本0.01%)。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