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5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09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3,116,872.32 元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 1,164,019.84 元,合计84,280,892.16 元。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4)第 000393 号)。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伟隆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等相关会议审议决议,并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 号文)同意注册,伟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69,71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筹 得 人 民 币 269,71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 含 税 ) 人 民 币
4,854,780.00 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将人民币 264,855,220.00 元缴存于伟隆公司的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春阳路支行 532903306010001 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城 阳 支 行 8110601011801776977 账 户 内( 承 销保 荐 费 增值 税 进项 税 额
274,798.87 元已由伟隆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发行过程中,伟隆公司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 7,491,579.87 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7,074,189.65 元(不含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635,810.35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募集资金投入
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 293,779,100.00 262,635,810.35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根据
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
建设。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合计人民币 83,116,872.32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建设内容 拟募集资金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入可置换金额
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 262,635,810.35 83,116,872.32 83,116,872.32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和信验字(2024)
第 000022 号验资报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将
扣除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金额) 4,854,78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余额 264,855,220.00 元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本次发行费用
共计人民币 7,074,189.65 元(不含增值税)。为保证公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止,发行费
用中人民币 1,164,019.84 元(不含增值税)已从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因
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不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本次置换金额
税) 费用(不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4,579,981.13
2 会计师费用 566,037.74
3 律师费用 712,966.48 712,966.48 712,966.48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764,150.94
用
5 资信评级费 433,962.26 433,962.26 433,962.26
6 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 17,091.10 17,091.10 17,091.10
合计 7,074,189.65 1,164,019.84 1,164,019.84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实施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1 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 83,116,872.32 83,116,872.32
2 发行费用 1,164,019.84 1,164,019.84
合计 84,280,892.16 84,280,892.16
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合 计 人 民 币 84,280,892.16 元 , 本 次 置 换 金 额 合 计
84,280,892.16 元。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0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的 自 筹 资 金 人 民 币
83,116,872.32 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64,019.84 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 84,280,892.16 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0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24)第 000393 号《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伟隆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