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本次修订《《 公司章程》的主要依据是《《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 公司章程》予以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
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 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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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长 1 人。 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二
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方 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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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职权、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 式、职权、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定。
特此修订!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