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到期后继续持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以现场
与通讯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最高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使用有效期自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2022 年 3 月 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伟隆”)出资 10,000 万元认购益安地风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益安地风 5 号”)。除该笔投资外,公司不持有其他风险投资。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持有且不再增加风险投资产品的议案》,为保障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海南伟隆继续持有益安地风 5 号,期限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除现有风险投资产品外,公司不再新增其他风险投资。
鉴于前述风险投资额度的使用有效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到期,公司于
2024 年 1 月18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持有且不再增加风险投资产品的议案》,为保障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继续持有益安地风5号,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公司有权视情况赎回相关投资份额。在上述期限内,除现有风险投资产品外,公司不再新增其他风险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继续持有现有风险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2、投资金额及方式: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拟继续持有现有风险投资产品。除现有风险投资产品外,公司不再新增其他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有权视情况赎回相关投资份额。
3、投资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继续持有现有风险投资产品不涉及新增资金来源。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持有且不再增加风险投资产品的议案》,为保障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在投资期限届满后继续持有益安地风 5 号,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不再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其他风险投资产品,同时公司有权视情况赎回相关投资份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必要时公司将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同时公司将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也将根据自身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持有风险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继续持有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保障公司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五、相关承诺
1、公司不在以下期间进行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3、公司承诺在持有期限内,不再使用自有资金新增风险投资事项。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保证投资收益和公司股东利益,对于投资期限到期的风险投资产品继续持有、同时不再新增其他风险投资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持有风险投资产品同时不再新增其他风险投资的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险投资产品到期后继续持有事项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