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迟娜娜女士的辞职报告。迟娜娜女士因工作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迟娜娜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迟娜娜女士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截止本公告日,迟娜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 万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0.059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0.29%。离任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鹏飞先生(简历附后)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李鹏飞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核,李鹏飞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7901466
传真号码:0532-87901466
电子邮箱:li.p.f@weflovalve.com
邮政编码:266000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 789 号
四、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李鹏飞先生简历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附件:
李鹏飞先生,男,汉族,199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商学学士-金融学,商学硕士-会计学。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澳
大利亚 Comscentre Pty Ltd 会计助理、总账会计。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
任青岛乾元顺纳米科技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涉外会计。2021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投资融资部副部长。
李鹏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220%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鹏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