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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71 深市 伟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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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伟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3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260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34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依据公
司实施的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方案,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意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03 元/股调整为 5.47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3 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
职,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3 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7,7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47 元/股,回购金额为 206,219 元;同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 2015 年-2017 年营
业收入 的平 均值 275,976,684.14 元为 基数 ,公司 2020 年 营业收 入为
344,590,024.63 元,增长率为 24.86%,增长率高于 20%,低于 30%;或以 2015
年-2017 年净利润的平均值 51,008,755.21 元为基数,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57,968,093.00 元,增长率为 13.64%,增长率高于 10%,低于 20%,本期限售股份解锁比例为 80%,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20%,即 115,652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47 元/股,回购金额为 632,616.44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3,352 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9.96%,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0.0906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根据 2018 年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登记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股本将由 16,918.6 万股变更为 16,903.2648 万股,注册资本由
16,918.6 万元变更为 16,903.2648 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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