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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伟隆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0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8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44,590,024.63 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7,968,093.00 元。
公司 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5,672,774.88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567,277.49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3,103,446.22 元,扣除 2020 年分配股利 52,524,900.00 元,公司 2020 年期
末可分配利润为 252,498,577.96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66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息 4.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5,250.60 万元,同时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0 股,共计转增 5,250.60 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16,918.60 万股,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
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利分配计划》的现金分红规定,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合法
合规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
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兼顾了股
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
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利分配计划》的现金分红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因此,我们
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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