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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及《青岛伟
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上午在深圳红荔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2 楼主持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伟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
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5564
末“5”位数 64548
末“6”位数 746211, 946211, 146211, 346211 ,546211 ,258708 ,508708, 758708 ,
008708
末“7”位数 4255502 ,6255502 ,8255502 ,0255502, 2255502
末“8”位数 59051996, 09051996 ,42543010
末“9”位数 248683825
凡网上申购伟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
述号码相同的,均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34000 个,每个中签号码可以认
购 500 股伟隆股份 A 股股票。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知中签情况:
1、通过所在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查询;
2、通过拨打电话 400-808-9999 进行语音查询。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5 月 4 日(T+2 日)公告的《青
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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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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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