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1%
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或“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2024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调整增持股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4 年 8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均胜电子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2、 增持进展: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均胜电子通过集中
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31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2973%,增持金额为 260,186,264.65 元(不含手续费),已达增持计划金额下限,均胜电子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均胜电子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 1%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变动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0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 002870
变 动 类 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
是■否□
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A 股 4,371,800 股 3.3101%
合 计 4,371,800 股 3.310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415,200 20.0001% 30,787,000 23.31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26,415,200 20.0001% 30,787,000 23.3101%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已
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向广东香山
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出具《关
于股份增持计划及承诺函》《关于调整增持股份计划暨增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加增持金额的告知函》,基于对香山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
行已作出的承诺、 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4 年 8 月 27 日起
意向、计划 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2024 年 8 月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均胜电子已累计增持香山股份 8,317,200 股,
增持金额为 260,186,264.65 元(不含手续费),已达增持计
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是□否■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不适用
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 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均胜电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8,31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297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60,186,264.65 元(不含手续费),已达增持计划金额下限,均胜电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均胜电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78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3101%,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均胜电子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469,800 17.0128% 30,787,000 23.31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469,800 17.0128% 30,787,000 23.31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实施完成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完成后均胜电子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 1%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