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 00287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龙伟胜 黄沛君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
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
电话 0760-23320821 0760-23320821
电子信箱 investor@camry.com.cn investor@camry.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54,287,425.64 2,561,657,698.71 1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9,424,287.36 59,831,640.74 3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6,505,662.28 81,366,861.90 -5.97%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9,271,668.62 216,678,756.82 -21.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 0.45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 0.45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4% 3.77% 1.3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7,962,041,066.28 7,643,430,018.27 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67,867,862.45 1,516,855,228.34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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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16,66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赵玉昆 境内自然 18.85% 24,900,000 24,900,000 不适用 0
人
宁波均胜 境内非国
电子股份 有法人 13.48% 17,808,000 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陈博 境内自然 6.28% 8,297,925 0 不适用 0
人
庄立波 境内自然 4.78% 6,311,600 0 不适用 0
人
邓杰和 境内自然 4.28% 5,657,925 0 不适用 0
人
王咸车 境内自然 3.14% 4,152,075 3,114,056 不适用 0
人
苏小舒 境内自然 2.94% 3,881,265 0 不适用 0
人
刘焕光 境内自然 2.78% 3,675,075 0 不适用 0
人
程铁生 境内自然 2.00% 2,643,725 0 不适用 0
人
王大梁 境内自然 0.91% 1,200,000 0 不适用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赵玉昆、陈博、王咸车于 2022 年 7 月 8 日起建立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报告期内,上
致行动的说明 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不适用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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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 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基于对上市
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均胜电子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其增持进展情况于 2024 年 8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 1%暨增持计划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