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181,345.3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9,713.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30,136,138.01 元,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5,387,022.88 元。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并结合股东意愿,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的总股本 132,075,6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送 1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合计 13,207,563.60 元。
出于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金额虽低于当年净利润的 30%,但已
超过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 85%,根据有关规定,当年利润分配不得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
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该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的资金需求状况(可预期的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结合公司 2023 年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及时对子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增加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额,以增强公司未来分红的预期。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 2023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
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
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